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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tember 30, 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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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n 1, 1644 - 【清朝】
【清】承明制,巡抚成了一省长官,又设总督掌管一省或数省军政大权
考课制度包括三年一次的京察和大计,分别考察京官和外省文官
将六科并入都察院,停止了派御史巡按各省的做法,
但都察院作为皇帝“耳目风纪之司”监察百官的职能没有改变
在蒙古族地区设立盟、旗两级单位进行统治,
任命蒙古王公为盟长、旗长
通过满蒙联姻,加强对漠南蒙古的控制
随着对外交往增多,对外关系开始缓慢转型
普通户籍基本沿袭明制,
但由于政府赋役越来越倾向于向土地摊派,户籍管理相对松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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